記者呂品逸/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惡男,婚後對妻子家暴,導致妻子為逃離他而離婚,沒想到他卻將狼爪伸到才就讀國小的女兒身上,趁著女兒在客廳看電視的時候,將手伸入女兒的內褲亂摸,事後女童學校得知此事,趕緊通報警方,惡男竟瞎扯是在與女兒開玩笑,才會捏女兒屁股,法官審理時不採信他的說詞,依法判他3年10個月徒刑。
▲家暴惡男竟對才就讀國小的女兒伸狼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這名家暴惡男,去年5月某天下班後看見女兒在客廳看電視,竟色心大起,他坐在女兒身後,並將手伸入女兒的內褲亂摸。事後被害女童到國小上學時,和同學抱怨爸爸行為,校方得知後趕緊報警,女童也緊急獲得安置。
檢警調查時發現,惡男在女兒才就讀幼稚園時就有做過類似的行為,令人髮指,但惡男的說詞反覆,一下子稱是女兒不乖才用掐屁股教訓、一下子又說是在跟女兒開玩笑,法院審理時又改口是女兒坐在大腿上,不小心才碰到,法官審理後不採信,認為他猥褻行為屬實,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10個月徒刑。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