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實價登錄造假時有所聞,只要買賣雙方或代書皆「不動聲色」,大多不會被發現,加上今年政府修法仍沒將「查核權入法」,換句話說,政府對實價登錄效力無查核權。目前被揭穿的案件,多為投資客內鬨,今年6月新竹地方法院則有判決,醫生與投資客造價實價登錄,最後自首,但法院仍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
▲原本要投資新竹某重劃區土地,最後實價登錄造假遭判刑。(示意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揭露,這起實價登錄造假偽造文書案,發生在2015年,起初由范姓「投資客」,找了葉姓「醫生」,遊說楊姓「房仲」可牽線范姓「地主」,投資獲利新竹縣關西鎮市地重劃土地。
最後這4方合議成交價1215萬9586元,由葉姓醫師具名出資3分之2價金,范姓投資客隱名出資3分之1價金,但為了提高土地價格,虛偽填載買賣價金為1503萬900元,於2015年6月底在某地政士事務所簽約,不知情代書則直接線上登錄內政部地政司系統申報。
後來葉姓醫師去自首,依據新竹地院判決,從醫師、投資客、房仲與地主,皆被判刑。其中共犯醫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其餘共犯,皆依偽造私文書罪遭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