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西區某國小今年3月,發生師生肢體衝突,時隔一天因道歉、態度不佳問題,鬧到老師報警入校帶走學生做筆錄。(圖/翻攝畫面)
台中西區某國小今年3月,發生師生肢體衝突,時隔一天因道歉、態度不佳問題,鬧到老師報警入校帶走學生做筆錄,後續還移送少年法庭,校方內部信提及師生和解;但後續家長求助無門,向民代陳情,釀成後續各種風波,當時承辦員警還被懲處申誡;台中市長盧秀燕一度批教師「不適任」今改口道歉;至於老師是否不適任,及有無相關懲處,目前暫無定論。
回顧此案,發生在今年3月26日,小六生在操場上體育課,持樂樂棒球練習揮打,跟老師爆發肢體衝突。隔天該學生道歉,但老師認為「態度不佳」報警,員警到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作筆錄,雖老師表明,只是想給警惕,沒有提告。
但後續依法學生仍須移送少年法庭,該名家長向學校、市府求助無門,只好向議員投訴。於近日由市議員在質詢時,揭露此案。當時執法員警也因未依「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穿著便衣或駕駛偵防車進入校園,坦承處理有瑕疵,且不符合比例原則,對2名員警各懲處申誡。
風波演變至今,今天(3日)又流出該國小內部信件,內文提及,3月27日,學生在體育課中,以樂樂球棒攻擊任課教師,導致教師左大腿紅腫挫傷,前往驗傷。家長請學生向老師道歉,其用心令人肯定。
3月27日,學生在學務處未道歉,教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報警,學生於警方到場後進行道歉;學生道歉後,教師明確表示不對學生提告。警方認定已通報,依程序必須連同老師與學生一起帶往警局製作筆錄;學務主任通知家長,家長表示會到警局會合,並告知校長。
直到6月21日保護庭介入處理,開庭時,校長全程陪同生、師出庭,學生當庭道歉,教師亦拍拍學生,達成和解,法院裁定結案;7月25日,家長申請「教師不當管教」校事調查,校方受理後進行相關校事調查,經調查結果教師「不成立不當教」情事。
但家長也質疑,孩子當下沒有任何攻擊行為、也不是現行犯,警察帶走孩子的舉動「若可以被接受,是否代表未來任何一個老師不滿,都可以報警將孩子帶走!」。
此事,案件曝光後,第一時間,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痛批教師「不適任」;相關警員、所長也遭到懲戒。不過今天改口道歉,認為自己不適任的話說得太快,願意向老師致歉。至於老師是否不適任,及有無相關懲處,目前暫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