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小貨車司機於路口高速轉彎,撞死正在過馬路的黃姓男子,遭判刑6月。(示意圖/資料照)
行人地獄撞死人,台中一名40歲洪姓司機,駕駛小貨車外出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於路口斑馬線上碰撞一名黃姓男子,導致黃男頭胸部受傷、頸椎骨折慘死。法院審酌洪男犯後深具悔意,且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洪男於今年6月21日清晨4時許,駕駛小貨車沿北平路二段行駛,行經中清路一段路口右轉時,因未減速慢行,撞上正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的行人黃男,導致黃男頭胸部鈍挫傷、頸椎、肋骨骨折,經送醫搶救不治。
法院審理認為洪男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暫停禮讓行人先行,但洪男卻未減速、未注意是否有行人,導致憾事發生,犯罪危害非輕。但考量洪男犯後態度尚可,深具悔意,且已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緩刑2年,且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必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