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周玉蔻被判刑後原想出國散心,到了機場才發現自己被限制出境、出海。(圖/資料畫面)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被控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日前各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年6月,並限制出境、出海。周玉蔻於11月29日到桃園機場欲出境時,才知道自己遭境管,因此向法院提起抗告。高等法院27日裁定撤銷境管令。
周玉蔻、蔡玉真被控誣指「晶華緋聞案」女主角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被張淑娟提告,北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誹謗等罪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重判周玉蔻、蔡玉真各1年6月有期徒刑,並認2人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資力,且趨吉避凶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可能性慎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
高院認為,周玉蔻、蔡玉真2人自於案件偵、審期間,皆遵期到庭,周玉蔻且曾向檢查官報告回台時間,並未有延遲或不到庭等狀況。且無其他事證足以證明2人有逃亡之虞,也不能僅以2人的社經地位、經濟狀況,認定有理由逃亡,因此裁定撤銷。
而全案已進入二審階段,周、蔡2人若有出國需要,可於預定機票前7天向高等法院陳報入出國計畫與時程,並於返台後7天內再向高院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