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綜合報導
許多人對違建認知,多認為是頂樓加蓋或是陽台外推等,不過,實際上新建案有違規狀況卻層出不窮,尤其是公共空間,例如管理室改建休憩區,或是頂樓屋突增建等,甚至有SPA室也屬違建的案例。近期公平會就針對台中市東區別墅建案廣告不實開罰。
▲製作亮麗的廣告DM可能會有不實狀況。樓層示意圖。(圖/記者蔡佩蓉攝影)
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397次委員會議通,俊麗建設開發在591房屋交易網刊登台中市東區「俊麗十六境」建案廣告,樓層規劃宣稱「地下1層」、A7戶傢俱配置參考圖的地下室平面圖,畫有桌椅、吧檯,規劃為室內住宅空間使用。
公平會認為,廣告讓人印象為建案設有「地下1層」,且可依前揭傢俱配置參考圖合法規劃使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俊麗建設30萬元罰鍰。
不過,俊麗建設表示,建案廣告為公司人員誤植,未建有地下層,且未向建管單位申請增建地下層。台中市都發局指出,該案使照為地上4層3幢的12棟12戶建物,未申請建造地下層,若擅自打通1樓樓板增建地下室,將涉違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