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住戶欠繳管理費,管委會也能出招查封法拍!今年就有一筆位於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的法拍案件,屋主因欠繳管理費,該社區美秀館管委會告上法院請求給付,並以「給付管理費」查封拍賣。沒想到,同一社區近期又出現另一筆因欠繳管理費遭法拍,目前進入三拍階段。
▲內湖「美秀館」社區,又有住戶因欠繳管理費遭法拍,今年已經出現第二筆。(圖/翻攝自GoogleMap)
內湖有最狂管委會!屋主因欠繳管理費,陸續有住戶挨告。根據司法院公告,今年3月就有新明路「美秀館」屋主因欠7萬餘元管理費遭法拍,首拍底價3242萬元,後於二拍時停拍。近期該社區又出現地下一樓戶遭法拍,原因又是給付管理費,該戶歷經4月、6月兩次法拍,目前8月將進入三拍程序,底價為3661萬元。
法拍專家就提示,住戶欠繳管理費,管委會採取查封法拍,多為警示作用,一般到此階段債務人多會去繳納,不致讓房子遭法拍。至於為何許多管委會愈來愈熟稔催繳管理費方式?因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或應分擔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已逾2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等於本就可透過法院程序請求給付管理費。
另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也明定,住戶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三個月內仍未改善者,可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