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現在不少建商鎖定首購族,打出低自備款、低首付,甚至可能幾十萬元現金,就能晉身有殼族,也有建商提供公司貸,讓買家「貸好貸滿」。但就有看屋經驗不多的年輕買家,被「好位置、只剩一戶」及現場熱鬧的氣氛帶動,衝動刷卡買房後,才發現「原來是一套劇本」。
▲信用卡很方便,買房低首付時代很容易衝動就刷了。(圖/取自pixabay、記者蔡佩蓉攝影)
代銷賣房子,一定要製造熱潮,隨時高喊「賀成交」、「現在不買、下週就沒了」,缺少看屋經驗的人,很容易不小心就簽下去。就有年輕看屋客,一時衝動刷卡買房,回家後詢問朋友長輩,才發現「聽到的劇本都一樣」後悔想退戶了。
屋比趨勢研究中心總監陳傑鳴指出,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購買預售屋若在5天契約審閱期內反悔不購買,建商應退還全額訂金;但如果建商已經給5天以上的契約審閱期,民眾在審閱過後才決定付訂金,此時若反悔,建商是可以沒收訂金的。
他表示,實務上很流行信用卡刷卡付訂金,此時就算建商願意退還訂金,很多也會要求扣除銀行手續費後,才退還餘額;另外,若合約逾審閱期5天,只要尚未簽約都還有機會退款,只是一旦簽約,除了訂金沒之收,還需負擔購屋總價15%的違約金,購屋者買房一定要審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