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內政部的租金補貼政策稱「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從2007年開辦至今,到2018年已經47萬278戶家庭申請。由於該項租金補貼限制單身者要滿40歲,因此今年內政部額外開辦「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而在明年「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的租金補貼,則會直接納入單身者。
▲明年租金補貼戶數翻倍,申請資格也放寬了。(圖/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內政部規劃2020年租金補貼將擴大舉辦,將從每年6萬戶擴大至12萬戶,將會放寬所得標準、設籍要求、申請時間等規定,涵蓋單身、雙薪或有小孩家庭。其中,最重要的,新租金補貼方案資格會納入20至40歲的單身青年,並且適度放寬所得標準,從原本的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到2.5倍。
除此之外,目前的租金補貼限制申請人,必須戶籍地跟租屋地屬於相同縣市,因此想要申請還必須遷戶籍,才能符合申請資格。未來內政部擬以「租屋事實」為主要認定依據,不限制設籍。
目前「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的租金補貼,各縣市補助金額不同,台北市為每戶每月最高5000元,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新竹市與新竹縣最高4000元,台南市、高雄市3200元,其餘縣市(不含新竹市、新竹縣)、金門縣、連江縣為3000元。明年單身族與符合資格者,不用遷戶籍就能申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