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黃姓櫃姐,先前與林姓男子發生外遇,事後遭謝姓丈夫活逮,她被迫寫下悔過書,孰料,黃女照常到林男住家過夜,丈夫還發現她深夜傳訊給小王,內容提及「好想你進入我的身體!再說下去我就會濕了!為何我對你這麼有感覺啊?」;新竹地院認為,黃女與林男破壞婚姻,分別判賠9萬元給謝男。
謝男主張,他與妻子結婚25年,2人育有1子,妻子透過網路結識林男後,隨即離家出走,與對方租屋同居,遂對2人分別求償50萬元;黃女辯稱,丈夫先發生外遇,還故意騎走她的機車,讓她下班無車可騎,甚至趁她欲上班時,無故藏起衣物,讓她無法出門,夫妻感情早已破壞殆盡。
黃女否認與陳男同居,並辯稱謝男曾到她工作的專櫃,除四處向同事告狀外,還誣指她和陳男為狗男女,甚至聲稱想掛寫有狗男女的牌子放在專櫃,讓她面子掛不住,丈夫更揚言殺害她。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黃女與林男經常在深夜互傳簡訊,黃女表示:「每次那個來都特別想。」,林男則回:「想愛愛啊!」,黃女又說:「我好想喔!好想你進入我的身體。」,林男又回:「我想插插!」,最後黃女表示:「別說了!再說下去我就會濕了!為何我對你這麼有感覺啊?」
▲黃女多次前往陳姓小王住家過夜遭判賠9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法官認為,2人對話內容涉及男女情愛及肉體接觸等情事,顯然並非一般異性朋友聊天話題,足認2人關係匪淺,加上黃女曾簽下保證書,內容提及「對不起這個家,以後絕不再犯」、「因誤認識男網友,以致差點造成家庭破碎,對不起老公,保證以後絕不再犯!」等字句,事後黃女仍多次前往林男住家,顯見關係非比尋常,足以破壞夫妻生活圓滿,因此判2人分別賠償9萬元給謝男。